第一條 本基金的名稱是“姚惠源 胡玨琴百萬獎助學愛心基金”,本基金屬于非公募基金,隸屬于江南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。
第二條 本基金的宗旨: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、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國家政策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,致力于食品工業強國夢的實現,支持江南大學食品專業人才培養,鼓勵食品學子勤奮學習、自強不息、積極進取、全面發展。
第三條 本基金的原始數額人民幣196萬元,來源于姚惠源先生夫婦的個人自愿捐贈及社會愛心人士的響應捐贈。
第四條 本基金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:
(一)接受企業和個人的不定期愛心捐款;
(二)資助江南大學食品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;
(三)獎勵江南大學食品學院優秀學生完成學業。
第五條 本基金下設基金理事會,理事會理事在捐贈者中產生。
第六條 本基金的決策機構是常務理事會。常務理事會由理事長、副理事長、秘書長組成。理事長由江南大學食品學院現任院長擔任。常務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制定、修改章程;
(二)審定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;
(三)制定相關管理制度;
(四)聽取、審議秘書處的工作報告,檢查秘書處的工作;
(五)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七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。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。
第八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/3以上成員出席方能召開,會議決議須經出席成員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。
第九條 本基金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,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侵占、私分、挪用。本基金接受的捐贈全部用于“姚惠源 胡玨琴百萬獎助學愛心基金”,并為每位捐助者出具捐贈證明與江蘇省捐贈專用收據。
第十條 本基金依據江南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的管理辦法,負責基金的管理與使用。
第十一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、管理情況,并提出意見和建議。對于捐贈人的查詢,應當及時并如實答復。本基金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,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遵守捐贈協議,并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、解除捐贈協議。
第十二條 本基金為不動本基金。首次捐贈中,19萬元人民幣作為定向捐贈,用于首屆獎助學金的發放,其余196萬元左右基金全額交由江南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管理運作。依據《關于加強學院二級基金會和董事會建設的若干意見》,學校每年以上一年度該基金本金總額的10%作為年度專項資助資金,用于該年度的獎學、助學等工作。
第十三條 對于獎助學金的使用,制定《“姚惠源 胡玨琴愛心獎助學金”評選辦法》,常務理事會負責對該辦法進行審定。
第十四條 其它未盡事宜由本基金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并依據《江南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章程》執行。